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张景勇、邹声文)党风廉政建设,广大人民群众寄予厚望;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对今后反腐倡廉作出了全面部署,引起了十七大代表的热烈讨论。
对腐败现象,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对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在十七大报告这句话的背后,是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不懈斗争。
“我们党的肌体从整体上看是健康的,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就是对这极少数腐败分子,我们党也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养奸。” 十七大代表、来自四川的章小平说。
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共有11071人因为贪污贿赂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中72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就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十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两个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分别作出的给予陈良宇、杜世成开除党籍的处分。”章小平说,“这充分说明,对于腐败行为,不管涉及到谁,不管级别有多高,我们都会一查到底,依法给予惩处。”
“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既毒化了社会风气,又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广东团代表许晓珠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把打击商业贿赂作为一个重点,这就为我们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找到了一个重要抓手。”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7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879件,涉案金额61.56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5523件、占案件总数的22.2%。特别是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严肃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这种腐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腐败现象。
一段时间里,煤矿安全事故不时发生,其背后往往存在钱权交易的行为。这一现象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撤资退股工作。各级清理纠正工作机构共受理举报1022件,已核查完毕9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给予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道路乱收费……现实生活中的不正之风,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党的十六大以来,各有关部门积极回应百姓的呼声,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查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采取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等措施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随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许晓珠代表说:“围绕广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查处百姓身边的腐败现象,是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突出特点,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执政为民的要求。”
十七大代表们在讨论中说,腐败案件的查处振奋人心,同时必须从根本上、源头处遏制腐败。
“我国在抓紧抓好反腐败工作的同时,更致力于长效性的根本制度建设,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上下力气解决腐败问题。要靠制度来规范行为、约束行动。”来自江苏的李连玉代表说。
吴仁宝代表认为,反腐败,制度更具根本性。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的重要基石。
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一项项重要制度性举措受到代表们的高度肯定。
——党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颁布,使党内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实行巡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建立健全党内询问和质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多项制度的制定实施,为反腐败打下了坚实制度基础。“制度更具有长效性,为我们从根本上、源头上反腐败提供了基础,铺平了道路。”丁解民代表认为,“正因为有了各项制度,反腐败工作在抓住重点的同时才有能力全面出击,深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
对于一些腐败新动向,我国也制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框架制度,这是未来加强对这些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基础。我国有关部门在不断总结群众举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一些工作制度,用以鼓励、奖励、保护举报人。类似的经验和制度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很多。
代表们在讨论时认为,惩治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必须取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绝不是一个或几个国家机关的事。同时,在反腐败面前,应该人人平等,不能有不受制度约束的“特殊人”和“特殊事”。
“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在有错误苗头或者小错误时就要及时加以提醒、制止。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韩培信代表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许多代表认为,只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最终走向自我毁灭。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来自云南省的邹韶禄代表说。
政风廉洁,从来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则是实现政风廉洁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在长期和平建设年代,要保持广大党员、干部的革命意志、革命精神和革命气节,很不容易。来自四川省的翟占一代表提出:“要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发挥出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使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邹韶禄代表说,“还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消极腐败现象降到最低程度。”
历史和现实证明,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我们党完全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全党上下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永葆旺盛的生命力,我们党就一定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翟占一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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