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区、县教育局党委,天铁集团教委党委,市教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教育系统各单位纪委,各区、县教育局纪委: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市委和市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牢记责任担当,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毫不松懈、持续发力。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要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搞好正反两方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支持鼓励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要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一寸不让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重申“十二个严禁”,强化纪律约束,坚决做到不触“红线”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结合《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要求,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以及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违规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含内部食堂、招待所等)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反公车封存停驶等规定;
5.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和购买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购物卡等;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违规补课乱收费;
10.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11.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2.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三、压实监督责任,加强明察暗访,监督执纪“零容忍”严惩戒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市教育两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要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方式方法,瞪大眼睛深挖细查,以“道”变对“魔”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凡是查处的“四风”问题都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单位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为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建设美丽校园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市教育两委监督举报电话:022-83215068 83215072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