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之后有关部门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一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诗琪
1.2万亿,这是我国2013年科技投入的总额。据统计,从2006年至2012年,全国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达22.7%。
持续快速增长的科技投入促进了国家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的明显提升。但与此同时,一些科研人员、教授学者禁不住巨额经费的诱惑,将推动科技进步的保障变作个人予取予求的“宝库”,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财政科研经费是纳税人的‘辛苦钱’,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在‘管好钱’和‘用好钱’两方面下功夫,决不能让国家投下去的钱打水漂,更不能落入腐败分子的腰包。”科技部部长万钢说。
剑指问题,专项巡视揭开科研经费管理“盖子”
2014年3月,中央第十和第十二巡视组分别对科技部、复旦大学展开专项巡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科技部存在“项目评审立项权力过于集中”、“科研经费监管不力,违规违法和浪费问题易发多发”、“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科技资源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复旦大学则被指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
半年后,科技部党组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披露,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相关部门已作出处理——
有“中国最年轻院士”之称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因涉嫌弄虚作假套取科技专项资金被依法批捕;
中国水环境治理领域知名专家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因将巨额科研经费转到自己所开的两家“皮包公司”获刑10年;
原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宋茂强,伙同其妻借用他人身份证以“校外劳务人员”身份冒领科研经费,被判刑10年6个月;
……
这些在学术界赫赫有名的领军人物曾备受倚重,不少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由于他们涉案,相关领域研究深受影响,损失难计。
有专家概括了科研腐败“三宗罪”:科研申报“不拼实力拼关系”,“官大学问大,权大经费多”;科研经费花不完,报销靠造假;课题验收走过场,成果如何没人管。它们正是对近年来屡现报端的科研腐败问题的素描,暴露出当前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中的制度漏洞。
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
其实就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当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也于同年12月印发。两份文件以问题为导向,对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顶层设计改革率先启动。
数据显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普遍存在的科研项目重复申报、多头套取资金现象,造成大量经费分散和浪费。追根溯源,巡视组将其归因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碎片化,聚焦不够”。
科研经费的分配管理涉及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过去只要“跑”得勤,一个项目可以在科技部拿到一笔钱,农业部再拿一笔钱,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又拿到一笔钱。巡视也发现,2008年至2013年,复旦大学有25个项目在同一时间多渠道申请获得资助。
从打破条块分割、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出发,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原先分散在40多个部门的近百项科技计划,优化整合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5类。
此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将由3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高层专家组成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共同统筹协调、综合决策。
“改革将以重点专项试点工作为突破口。”据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已启动的6个专项试点,覆盖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示范等科技研发和产业化的不同阶段,以此探索按研发链配置资源链的新型管理模式。目前实施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毕。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2013年,广东科技行政系统逾50人被卷入腐败窝案,引发舆论哗然。而在专家看来,一方面掌握着项目评审权和大量待拨资金,一方面又缺乏最基本的外部监督,这几乎是“最寻常的腐败规律”。
2014年底,科技部调整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司’改称‘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科研条件与财务司’改称‘资源配置与管理司’,看似名称变化,实则反映了职能的重新定位。”据了解,科技部机关司局将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而着力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监督等宏观统筹,项目评审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则委托专业机构。相关办法已经起草,并初步遴选了7家单位进行试点建设,目标在2至3年间建成10家左右专业机构。
简政放权,旨在解决巡视反馈意见中“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基础性工作不足、宏观手段不够”等问题。而针对“重评审立项,轻监督管理”的“老毛病”,部际联席会议通过了《监督评估工作方案》,加强对政策、规划、计划项目实施、经费使用等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评估。
科研经费的寻租空间主要来自预算与实际需要间的差距。整改后,项目征集时不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由申请人提出经费需求,经由必需的预算评估后确定经费资助额度,使项目经费的分配更加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和工作需要。项目验收实行财务验收“一票否决”,结余资金归留单位。
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科研经费安全、规范使用,防止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监督检查是最为直接的举措。
2014年,科技部派出6个巡视组,对11个省(市)的78家项目承担单位的151个课题展开检查,涉及专项经费12.8亿元。并委托7家会计事务所对14个省共计300多个课题开展专项审计,涉及经费19.8亿元。对查出问题的30家单位,约谈了法定代表人,敦促尽快整改。
2014年7月,科技部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四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对涉及的7家单位给予限时整改、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的全部经费、取消一定期限内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以儆效尤。
教育部也大力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经过近两年的集中治理,截至2014年底,教育部实现了对75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检查全覆盖。其中,对60所高校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5所高校进行了巡视检查,累计抽查716个科研项目。查处了包括山东大学刘兆平、北京师范大学张立新等在内的一批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形成震慑。
下一步,教育部将建立直属高校科研经费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日常抽查和“点穴式”检查,从抽查项目暴露的问题倒逼高校管理机制制度完善,通过检查常态化保证科研经费管理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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