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中共天津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由校纪委书记胡英江同志主持,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李蓉同志结合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思想和《监察法》专题轮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邓修明在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要求进行导学,校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会议。
胡英江同志学习后强调,今年全国“两会”,是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纪委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我们一是要深入贯彻学习“两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全力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要始终对党章和宪法保持敬畏之心,尊崇党章、忠于宪法,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质,同时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高度统一;二是要深入学习监察法,加强对监察法的领会理解,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教育,自觉用监察法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
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好监察法,校纪委还为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等辅导用书,要求基层党委认真组织党支部开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