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2017年度天津师范大学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部署会在办公楼多功能报告厅进行,校党委书记荆洪阳做重要讲话,校纪委书记胡英江做工作部署,全校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
胡英江同志在部署会上阐明,“关于对2017年度天津师范大学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工作方案”是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推动学校各基层党委及其处级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胡英江书记对检查考核方案的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分组、检查内容、检查程序、报送特色工作项目、综合评定、结果运用、组织实施、有关要求等进行了具体说明。此后,胡英江同志还就《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坚决执行“十二严禁”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做出了相关的部署要求。
最后,荆洪阳书记就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二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感,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要认真学习传达,抓好落实,被检查单位要把此次检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系统总结一年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着力查找存在问题,并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认真准备。三是各基层党委书记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四风”的重要批示要求,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重要批示要求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将作风建设抓下去、抓到底。